顾炎武《日知录》卷一七:古之哲王所以正百辟者,既已制官刑儆于有位矣,而又为之立闾师,设乡校,存清议于州里,以佐刑罚之穷。移之郊遂,载在礼经。殊厥井疆,称于毕命。两汉以来犹循此制,乡举里选,必先考其生平,一玷清议,终身不齿。君子有怀刑之惧,小人存耻格之风,教成于下而上不严,论定于乡而民不犯。降及魏晋,而九品中正之设,虽多失实,遗意末亡。凡被纠弹付清议者,即废弃终身,同之禁锢。……洪武十五年八月乙酉,礼部议,凡十恶、奸咨诈伪、干名犯义、有伤风俗及犯赃至徒者,书其名于申明亭,以示惩戒。有私毁亭舍、涂抹
清朝初期,武英殿的书版可真是宝贝,比以前任何时候的书都做得精细。这些珍贵的书都放在殿旁边的小屋子里。可时间一长,大家都不怎么印书了,小偷们就趁机把书偷出去卖钱。后来,清朝光绪年间,张之洞想办法凑钱,打算把这些书再印出来,让更多人能看到。结果,有人劝他说:“您这是想给自己找麻烦吗?这些书早就破损不全了,要是被发现了,那些曾经管过书库的人都要倒霉,这可是要革掉几百人的职务啊!”张文襄一听,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。那些放书的小屋子后来成了“实录馆”,就是专门管记录大事的地方。很多工作人员都住在这里,一屋子